关于“台山市中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致各供应商: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台山市中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TS-GDYF26013
采购人:台山市中医院
代理机构: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澄清内容
现对“台山市中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2项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第17点:★软镜循环:具有软式内镜专用灭菌程序,能对内径≥1mm长度≤1000mm管腔的软式内窥镜灭菌,并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现更正为:第2项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第17点:★软镜循环:具有软式内镜专用灭菌程序,能对内径≥1mm长度≥1000mm管腔的软式内窥镜灭菌,并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5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6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项
澄清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特此通知。
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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