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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金盾金融护卫有限公司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的答疑回复(二)

发布时间:2026-04-15 16:48         

各投标供应商

现对江门市金盾金融护卫有限公司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回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第6点“本项目配备人员情况”中第一点食品检验员和第三点公共营养师,要求必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会有一定的针对性,限制了其他渠道考核的食品检验员和公共营养师,涉嫌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可能。如农业局出具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也是具有影响力的。请求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食品检验员和公共营养师颁发部门的限制。

回复:采购文件第76页中本项目配备人员情况评分内容及标准

1)13条款修改为1.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中,具有食品检验员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该项最高得2分;3.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1”;

2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须提供上述人员3个月(自公告发出之日前3个月)购买社保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不准启封时间统一修改为:20264    30 9  30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采购文件中与答疑回复不一致之处以答疑回复内容为准。

 

招标人:江门市金盾金融护卫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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