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地下给水管线漏点探测定位服务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项目编号:2026-03-004)
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就2026年地下给水管线漏点探测定位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03-004)作如下澄清:
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评审因素及权重(分值50分)”中“业绩(30分)”的评分细则有修改,修改为如下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
业绩(30分) |
每提供一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同类项目业绩(给水管网漏点探测定位服务类),单个服务对象的业绩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每一个得15分,单个服务对象的业绩金额在30(含)-80(不含)万元的每一个得5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不提供则不得分。 备注: 1.提供业绩的购买方必须是供水企业,同个服务对象不重复得分; 2.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加盖标人公章; 3.合同必须能反映合同金额,如合同未能反映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相对应金额的发票; 4.若业绩为框架式协议或资格入围无明确金额的合同,必须同时提供合同期限内已服务发票金额统计表和发票复印件。 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或所附材料无法证明填报项目符合本项评分要求的业绩,本项不得分。 |
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2025年4月9日







国企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