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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09 16:46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M2025-HJD01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下称“供应商”),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名称及编号: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M2025-HJD012);

2.用途:民警食堂需要;

3.数量:1项;

4.服务范围: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所需食材,包括:粮油类、肉类、水产类、蔬菜瓜类、酱料副食品类等。

5.简要技术要求: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6.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发生的项目费用而定。

7.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进行报价,报价格式为收费百分比(xx.xx%)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本项目的最高磋商折扣率为100%,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磋商折扣率,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8.服务期:1年(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9.食品配送地点: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采购人指定地点),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5号。

10.所属行业:餐饮业;

11.采购供应商:1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相关内容提供即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相关内容提供即可。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均可,查询结果以响应截止时间的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相关内容提供即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资格声明函”相关内容提供即可。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响应文件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三、公示时间和发布媒体

1.公示时间:20251010日至20251013日,共3个工作日。

2.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门市采购行业协会网(http://www.jmcgxh.org.cn/)。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1010日至20251015日,每天900-1200时,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102)。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帐号:103001517010006386,开户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

五、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注:供应商提供上述文件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评审结果为准。

六、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和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02014:30时至15:00时。

2.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102015: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响应文件地点: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102)。

4.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102015:00时。

5.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102)。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5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350516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102

联系人:胡学琴

联系电话:0750-3527836

传真:0750-3552836

八、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汇入的相关开户行、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城区支行

户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44001670239053002994

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