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供货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01)
关于“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供货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01)
关于“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供货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01)
各投标人:
一、现对《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供货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G2021-009)作出以下澄清和修改:
1、招标文件P29页“3.在服务期内乙方的供货价格按照中标价执行,甲乙双方不作价格调整,若乙方在服务期内按照高于中标价格向甲方供应货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视乙方违约。”删除。
2、招标文件P33页原“供货通知书有限公司”修改为:“供货通知书”。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