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资金存放管理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澄清通知
关于“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资金存放管理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澄清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实际情况,现对“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资金存放管理项目(采购编号:JM2018-BJY024)”的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澄清说明,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27页第1点中的“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修正为:“正本一份和副本六份”。
二、招标文件第23页第二点中的“连续三年都在A-级以上”,修正为:“连续三年都在A-级或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