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氧化钙采购项目”的澄清通知002
关于“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氧化钙采购项目”的澄清通知002
各供应商:
一、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30.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9800元。”与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38000 元”相冲突,现以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30.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9800元。” 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