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旗杆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运营维护项目合作方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门市旗杆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运营维护项目合作方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4-JLCG011)
公示时间:2026年 10 月 16 日至2026年 10 月 19 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合作运营期:合作期限暂定8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合作期限。(备注:若在合作期间因政策因素或政府要求需要终止合作运营的,中标人需无条件终止合作,且招标人不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运营期:合作期限暂定8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合作期限。(备注:若在合作期间因政策因素或政府要求需要终止合作运营的,中标人需无条件终止合作,且招标人不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三中标候选人:瑞邦环境治理(广东)有限公司;
合作运营期:合作期限暂定8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合作期限。(备注:若在合作期间因政策因素或政府要求需要终止合作运营的,中标人需无条件终止合作,且招标人不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龙辉;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化工环保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300101190239;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晓平;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环境保护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19B006356;
第三中标候选人瑞邦环境治理(广东)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庄兆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200101040411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第三中标候选人瑞邦环境治理(广东)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江门市源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138631801
联系人:吴工
三、其他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9:30。
评标情况如下: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共由5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加本项目的3家投标人: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瑞邦环境治理(广东)有限公司完成了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制订评标报告。并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的规定,向江门市源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本项目三名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天津建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瑞邦环境治理(广东)有限公司。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门市蓬江区侨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源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8138631801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天沙河大道68号1幢首层136-138卡(一址多照)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86560
电子邮箱:jmjsjlzbdlb@126.com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41号5栋513
江门市源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 10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