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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共和镇圩镇道路安全设施提升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9 15:19         

一、项目编号:MZCG2025004

二、项目名称:鹤山市共和镇圩镇道路安全设施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山市共和镇圩镇道路安全设施提升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九潮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26号A118 2,064,741.7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山市共和镇圩镇道路安全设施提升项目):

工程类(广东九潮建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鹤山市共和镇圩镇道路安全设施提升项目 本项目鹤山市共和镇圩镇道路安全设施提升项目位于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其中共和圩镇部分村道、道路路口、工业城良庚路段等相关道路路口。由于现状路口交叉出入口较多,现状共和圩镇道路划线不清晰,部分村道、道路路口不规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容易造成路口交通堵塞,本次设计部分村道、道路路口安装微卡口,设置机非分离,规范道路标线标识,新增标志牌等。 120个日历天 陈文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13201401807 2,064,741.7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俊超(采购人代表)孙鑫雍聂荣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规定计算招标代理费,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采购代理服务费为:¥23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包干。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鹤山市共和镇圩镇道路安全设施提升项目 2.300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山市共和镇圩镇道路安全设施提升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九潮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00 50.00 10.00 80.00 1 1
鹤山市伟创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6.67 42.00 9.98 78.65 2 2
广东江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1.33 41.00 9.96 72.29 3 3
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00 41.00 9.93 70.93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山市共和镇德和路318号

联系方式:0750-8310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393号(广宏大厦)5楼

联系方式:0750-8813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750-8813399

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