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大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及渗滤液处理系统药剂供货资格项目
台山市大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及渗滤液处理系统药剂供货资格项目
台山市大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及渗滤液处理系统药剂供货资格
项目招标公告
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受台山市大湾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台山市大湾水务有限公司因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需要、台山市下豆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需要的药剂供货资格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下称“投标人”),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及编号、用途、数量、技术要求和供货资格有效期
1.招标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台山市大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及渗滤液处理系统药剂供货资格项目项目(招标编号:CG2020-019);
2.用途:业务需要;
3.数量(预计年使用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共约人民币 3605650.00 元。
其中:A包:危险品:(硫酸、氨基磺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钙)预算约:人民币1062150.00万元,
B包:普通品:(聚合氯化铝(PAC)、聚丙烯酰胺(PAM)、COD去除剂、除磷剂、氨氮去除剂、醋酸钠、有机硅消泡剂)预算约:人民币2543500.00万元。
以上预算仅作参考,不作为投标人投标价的参考依据。
5、供应商可对个别子包或全部子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子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7.供货资格有效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24个月。
8. 中标人家数:每个子包组各3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报货物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代理商,供应商为授权代理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商的代理商授权书;危化品供应商按法律法规要求应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具备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和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 9 月 27 日至2020年 10 月 9 日,每天的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4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和证明文件;
五、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9日9:30时至10:00时。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40号)。
4.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19日10:00时。
5.开标地点: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40号)。
六、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选择投标A包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0 元人民币,选择投标B包的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人民币,若同时投标两个包组的投标保证金为70000 元人民币。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的相关开户行、户名和帐号为:
户名: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江门分行
账号: 103001516011903352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40号
联 系 人:赖雪梅
联系电话:0750-3286560
采购人:台山市大湾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备注:本项目属于企业委托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