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端芬镇西头村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函
台山市端芬镇西头村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函
“台山市端芬镇西头村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东方华成苑6座109二层,联系电话:18933164158)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12日10点00分前(北京时间)在台山市端芬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台山市端芬镇中粮路5号,联系电话:0750-5357505) 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GDYF26014
项目名称:台山市端芬镇西头村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116483.16元
采购需求: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台山市端芬镇西头村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1116483.16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台山市端芬镇西头村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东方华成苑6座109二层,联系电话:18933164158)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6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台山市端芬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台山市端芬镇中粮路5号,联系电话:0750-53575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江门市采购行业协会:https://www.jmcgxh.org.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如需)
4、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以上复印件盖章版。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台山市端芬镇西头村委会
联 系 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 0750-5355460
地点:广东省台山市端芬镇西头村委会高地村小组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18933164158
地址: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东方华成苑6座109二层
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