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医院120车载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鹤山市人民医院120车载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鹤山市人民医院120车载医疗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医院120车载医疗设备招标(招标编号:HSRMYY2018-001)。
2、用途:业务开展。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转运呼吸机、血气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一批。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转运呼吸机、血气分析仪,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应当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除外)
4、 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Ⅲ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除外)
4、医疗器械注册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四项的复印件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9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鹤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9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30602
传真:0750-888835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
招标项目联系人:龚志清
联系电话:0750-3503824
传真:0750-3503827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账 号:44001670239053007588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