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税务”智慧物流服务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门市蓬江区“税务”智慧物流服务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拟对江门市蓬江区“税务”智慧物流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江门市蓬江区“税务”智慧物流服务。由于本项目服务内容涉及机要通信、国家机关公文的寄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主席令11届第70号)第十五条中“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及第八十四条中“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的规定,以及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的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江门市蓬江区“税务”智慧物流服务只能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提供。
本项目的情况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姓 名:朱伟平、黄惠萍、袁丁
工作单位:广东省地质局七五七地质大队、江门市中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职 称:高级会计师、审计师、会计师
论证意见:江门市蓬江区“税务”智慧物流服务项目涉及机要通信、国家机关公文的寄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主席令11届第7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的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江门市蓬江区“税务”智慧物流服务只能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提供。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响应国务院及“互联网+政务”,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务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增强便民办税“获得感”,提高税务部门服务效能,充分发挥邮政速递作为国家法定公用服务和庞大配送网络的资源优势,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政企协同联动,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领取涉税类资料,促进税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节约税局人力资源,专人做专事,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贴心、更舒心,致力打造“网上受理、就近办税、税邮联手、一步到位”的便民利税体系。
(二)服务原则及目标
1、服务原则
以系统对接、数据交互、网络接入、个性化投递等方式实现电子化、自动化处理。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各处理环节的信息和资源实时调度管理。
2、实现目标
以“信息跑路”和“邮政跑腿”的服务理念,依托系统实施文书电子送达、邮寄送达、企业信息核实等,提升税务文书的送达率,使所有的文书送达数据实现全过程全环节可查询、跟踪、分析、存档、调取的功能。确确实实的能为税务部门节省财力、物力和人力等资源的投入,为基层税务部门减负。
(三)服务内容
1、优化文书送达服务
(1)电子文书送达
邮政速递免费提供系统,税局在系统里筛选需要电子送达文书的纳税人信息,传输给邮政。邮政接单后按指定渠道进行电子送达,并打印纸质资料存档备查。
(2)文书集中处理送达
在邮政场地建设“文书送达处理中心”税局在系统筛选需要邮寄送达的企业纳税人信息及文书(PDF版)发送给邮政,邮政接收后实施打印文书、审核、封装、邮寄全流程操作,税局可以在系统上查阅文书送达模式、环节、状态。
2、升级企业信息核实服务
在现有的“企业信息核实”服务中进行系统升级、优化服务流程,实现税局系统下单、实时接单、即刻上门的服务模式,2-4小时内完成订单核实任务。
3、窗口减负邮寄服务
针对前台窗口审批资料纳税人需要再次上门领取实物的纸质资料给予邮寄服务(如:企业注销申请、社保申报等,不限于其他审批待领取资料),打通“最后一公里”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便民利税的“获得感”。
(四)服务流程
1、电子文书送达流程
流程说明:
(1)发起订单:税局将筛选需要送达的文书(不限于催报催缴、一般注销审批、社保等需要送达的文书)纳税人信息(手机号/邮箱)及文书(PDF版)发送邮政端。
(2)接收送达:邮政速递接收信息后按照税局指定的送达渠道(如:手机短信、邮箱)进行电子送达。
(3)信息回传:纳税人接收文书后系统自动将送达时间回传至系统,税局可随时查阅。
(4)实物打印:该纳税人文书电子送达后打印纸质文书一份,对应系统顺序进行实物归档,定期交于税局归档。
2、文书集中处理送达流程
流程说明:
(1)发起订单:税局在系统里筛选需要发起文书送达的企业信息(含事项名称、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送达地址、文书名称、文书产生时间、纳税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点击发送给邮政速递送达。
(2)邮寄信息推送:邮政速递在系统上接收到数据后按照信息打印文书、详情单,完成打印后详情单邮件号自动匹配到系统对应文书,之后EMS逐件核对内件及对应详情单信息,双人核对无误后完成邮件封装。
(3)按址送达:投递单位接到邮件后按址上门投递(五天三投制),按照文书送达要求进行正确签收并收取签收回执,投递不成功将注明未妥投原因退回收寄单位。
(4)信息回传:邮政投递过程中环节的信息会推送到系统,税局可登录系统随时查看,投递信息同邮政官网同步。
(5)实物整理:签收联进行扫描上传并存档,回证实物与退件按初始数据排序整理返回税局进行销核。
3、企业信息核实升级服务
流程说明:
(1)发起核实:税局将需要核实的企业信息通过系统发送给邮政速递。
(2)接单核查:
A类:邮政速递后台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接到订单即刻打印文书封装按最近一频次出口,投递员接到邮件后在2-4小时内完成该订单的上门核实,拍照工作并上传系统。
B类:邮政通过系统直接派单给投递员2-4小时内上门拍照核实(无实物投递),在移动端(手机端)核对企业经营状况信息,系统回传核实情况于后台。
(3)信息回传:核实情况及图片实时回传至税务系统端,图片支持导出。
(4)实物归档:纸质信息表与退件经过整理、审核后送回税局归档。
4、窗口减负邮寄服务流程图
流程说明:
(1)业务申请:纳税人在窗口将需要办理的业务资料提交给税务工作人员同时确认选择邮寄服务,填写邮寄申请表。
(2)受理审批:税务工作人员将该纳税人申请的业务受理处理完毕后将纸质资料及邮寄申请表移交邮政速递驻点。
(3)封装邮寄:邮政驻点接收资料进行打单、封装,按最近一频次邮寄出口。
(4)按址送达:投递单位接收到该邮件按址上门送达。
(五)江门市蓬江区“税务”智慧物流服务费用
(六)本期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在此轮服务期限内,江门市蓬江区“税务”智慧物流服务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
(七)付款方式:①按每月实际智慧物流量结算。②中标供应商完成当月智慧物流服务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智慧物流服务费。
(八)采购预算:本期服务有效期内的服务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148万元。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
2、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31号2幢
六、公示时间:
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五个工作日。
七、登记时间、地点及方式: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八、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登记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两项的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城村14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8773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0-3503289、3503825、3503286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