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氧化钙采购项目”的澄清通知001
关于“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氧化钙采购项目”的澄清通知001
各供应商:
一、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三、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同类项目业绩”项 “投标人2017年-2019年以来(按签订日期为准),三年的工业氧化钙年平均供货量” 与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九、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注:1、投标人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本表格,内容包括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工业氧化钙供货的相关业绩”相冲突,现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三、评分权重及评标因素“同类项目业绩”项 “投标人2017年-2019年以来(按签订日期为准),三年的工业氧化钙年平均供货量” 作为业绩评分标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门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