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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配套标牌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20:49         

项目概况

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配套标牌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21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612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SL2023-056

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配套标牌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2567.26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配套标牌建设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22567.2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

1-1

服务

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配套标牌建设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522567.26

522567.26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配套标牌建设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响应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响应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响应的)。若分支机构投响应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响应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响应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响应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响应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响应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启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响应的除外;(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响应人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提供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6)响应人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提供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7)响应人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响应,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若响应人以单独响应人形式参加响应的,响应人须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12项,还须同时满足本合同包“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2)、(3)、(4)、(6)、(7)项;若响应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其中联合体中承担标牌安装服务工作的成员单位须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12项,还须同时至少满足本合同包“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2)、(3)、(4)、(6)、(7)项,联合体中的其他成员单位须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12项,还须同时至少满足本合同包“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2)、(3)、(4)、(5)、(7)项。(若响应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需提供《联合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62 202368,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21101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300/份,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20236121000(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211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产生的方式:公开报名。

(二)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响应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自然人响应的);

2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若分支机构响应的)

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当将前4项的复印件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4项的复印件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三)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3612930分至1000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门市公安局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

联系方式:0750-3456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21101

联系方式:0750-3503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燕玲

电话:0750-3503829138224645490750-3503593(财务)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