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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384共和段增设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09:50         
项目概况

省道S384共和段增设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84-2023-00277

项目名称:省道S384共和段增设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1,89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省道S384共和段增设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441,89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交通管理设备 省道S384共和段增设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41,89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基本开户账户证明资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道S384共和段增设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 (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 (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道S384共和段增设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①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②供应商需承诺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供应商需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⑤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 (财库〔2014〕68号)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 (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06日 2023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供应商无需到开启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供应商无需到开启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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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

地  址:鹤山市凤亭路438号

联系方式:0750-8801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

联系方式:0750-8218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50-8218839

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