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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社会化交易场所,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1-11-19 00:00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广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粤政数〔2020〕10号)、《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43号)等文件精神,促进社会化交易平台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体系整合创新发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发布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联合会共享社会化交易场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您知道什么是社会化交易场所吗?

为什么要建立共享社会化交易场所呢?

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开始了解《工作方案》的内容。



问:什么是社会化交易场所吗?


     社会化交易场所是指非政府建设的采购交易场所,具有开放共享的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按规范建设开标室、评标室等合法交易场所。



问:为什么要建立共享社会化交易场所呢?


据悉,2020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规模近2.6万亿元、交易项目数超过21万宗,其中,工程建设规模超过1.3万亿元、项目数超过2.3万宗,政府采购规模1079亿元、项目数近1.1万宗,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数合计超过3.4万宗,大多数项目需要通过实体开评标场所才完成交易活动,除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在各级交易中心场所完成以外,还有大量项目的交易过程是在社会代理机构的场所完成。据省招标设标协会统计,2019年我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数量为54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518家,两者合计为2064家,这些机构分散建设的各类实体交易场所,建设主体主自使用、各自为政,经常出现有的场所不够用的或者闲置情形,各级交易中心场所也同样存在忙闲不均的情况,不能形成共享利用,没有形成共享经济效应。


为充分利用各类交易场所设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自愿参与、市场定价、开放自主、有偿使用”的规则模式,开展共享交易场所,提高共享经济效益和效率,降低在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实际,由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联合会牵头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问: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应进必进、公开透明、规则统一、利企便民”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以市场化的方式整合共享社会化平台。


那么,下一步《工作方案》中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有哪些呢,笔者给大家划下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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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享社会化交易场所工作要求



1.政策和发展要求


共享工作应当紧密结合国家和省深化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政策要求,坚持电子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方向,积极配合数字产业、电子政务和数字政府改革发展,做好数据信息的保护、发掘、利用和共享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共享数据信息的价值和效益,推动生产 劳动和技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程,不断推动企业和社会科技进步。


2.共享机制和管理要求


共享工作坚持循序暂进、稳步发展的原则,力求利用充分、运作高效、业务规范、效益明显、发展有期。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平、诚信守约进行场所共享机制和治理结构体系建设,通过行业自律进行运营管理, 自愿参与共享的场所应当符合省公共资源交易联合会制定 的交易场所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等相关的规范性要求。纳入共享的范畴的社会化场所,充分考虑合法建设、符合技术安全规范、规模适度、地域平衡等因素,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3.系统服务要求


通过竞争性方式确保系统建设运维服务质量,建设主体自负盈亏建设运维共享调度系统,提供服务期限不得超过 3 年,服务期限届满前半年,联合会应当通过 竞争性方式遴选下一届建设主体。



(二)共享社会化交易场所工作目标



1.前期目标


2021 年 9 月底制定方案。起草共享工作方案,组织有关协会组织、会员等代表研究达成共识,形成初步方案。2021年12月前完成准备工作。包括社会化交易场所共 享市场调查、整体方案制订、参与共享社会化主体意向商议、 社会资源及信息化系统建设运行模式的可行性研究、“共享 交易场所调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共享调度系统)建设 运行主体的遴选工作等。


2.中期目标


2022 年 1-3 月完成前期工作。包括开发建设共享交易场所电子调度信息化系统、开展业务培训宣讲、试点选点布局、 参与共享社会化主体合同签订、社会资源投入系统开发建设 合同签订、共享规则运行规程确定与章程生效等。


3.后期目标


2022 年 4-6 月正式启动试点制度标准建设工作。包括组 织试点单位开展共享交易场所业务、共享交易场所标准化建 设、参与共享场所改造升级、支付结算系统设计开发、场所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开发、完善共享调度系统功能、异地 开评标场所共享系统设计开发、社会代理机构自有专家库共享抽取系统开发等,视行业主管部门支持情况,对接省综合 评标评审专家库和政府采购专家库、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监 督系统等,开展试点工作。2022 年 7 月全省推广应用



(二)共享社会化交易场所实施步骤



1.组建共享工作协调管理机构


联合会牵头组建社会化共享场所专项工作组或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共享业务服务、建设运营维护的市场化运行管理工作,持续推动社会化场所共享和异地评标评审业务工作。


2.渐进推进共享业务范围


通过考察,确定现有交易场所较好的社会化交易场所作为试点单位,以自愿和协议方式纳入共享的范畴,首先在广州等部分地区,将条件较好的社会化主体的交易场所动员纳入共享体系,然后逐步向珠江三角、大湾区发展,带动覆盖全省,争取扩展到省外,实现跨区域服务。


3.建立共享调度管理系统


联合会通过市场调查遴选社会资本合作方,通过利用社会资金,由工作小组提出功能需求,建设主体负责开发信息化系统,建设共享调度系统,实现共享场所满足开标、评标、拍卖等活动在时间上、距离上、规模上、技术上的优化匹配, 为交易项目提供最合适的场所保障。

4.建设社会化异地评标评审管理系统


联合会牵头,以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在共享场所系统的基础上,设计开发建设社会化异地评标评审功能模块,将场所共享与异地评标评审结合起来,拓宽场所共享服务和异地评标评审服务的业务范围。


5.建立场所共享制度规则


联合会抽调选用会员中具有长期的场所运行管理经验专业人员和行业专家,按照国家、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策法规的要求,通过建立共享规则、场所设施标准、异地评标评审服务规范等制度,为推进场所共享提供制度保障。


6.推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通过试点工作,积累共享工作经验,及时向省政数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行业主管部门汇报共享工作成效,对于共享场所设施标准和服务水平较高的社会化平台,适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双轮驱动作用,为加快全省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建设提供新的动能,促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发展。






此外,《工作方案》还强调共享社会化交易场所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业自律、优化服务供给、加强协调沟通等内容。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更多细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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