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中医院血透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致各供应商: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台山市中医院血透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TS-GDYF25042
采购人:台山市中医院
代理机构: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澄清内容
现对“台山市中医院血透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第3项详细评审商务部分更正部分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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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用户满意度评价 (6.0分) |
投标人提供上述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同类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中获得用户单位满意度评价的,评价情况为好评的方可计分:每提供一份得 1.5 分,最高得 6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1)需提供用户单位评价材料复印件,评价材料带有“满意 ”、“好评 ”、 “优秀 ”等相关正面评价字眼(评价材料须盖有用户单位公章或用户单位监管管理部门章及投标人公章);2)评价材料必须与评审项“ 同类项目业绩 ”得分的项目相对应,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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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人员配置 (12.0 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证书,每一个得 4 分,最高4分,无不得分;2 、工程师具有广东省内三甲医院培训合格证书,每一个得 4 分,最高 4 分,无不得分; 3 、工程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一个得 4 分,最高 4 分,无不得分;。注:以上三个证书必须由不同自然人持有,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须提供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证明或经过维修培训所获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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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用户满意度评价 (6.0分) |
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或服务评价材料(无负面评价)即可得分。每提供一份得 1.5 分,最高得 6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1)评价材料须盖有用户单位公章或用户单位监管管理部门章及投标人公章;2)评价材料必须与评审项“ 同类项目业绩 ”得分的项目相对应,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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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人员配置 (12.0 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证书或以上,每一个得 4 分,最高4分,无不得分;2 、工程师具有三级甲等医院血透相关培训/进修合格证书,每一个得 4 分,最高 4 分,无不得分; 3 、工程师持有《医疗器械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每一个得 4 分,最高 4 分,无不得分。注:以上三个证书必须由不同自然人持有,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1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21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项
澄清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特此通知。
广东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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