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垃圾中端清运车辆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QY2025-068)”的更正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招标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将原招标文件中“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更改为“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第一批车辆设备(即简易垃圾箱不少于60个,钩臂车不少于8台);剩余部分的简易垃圾箱和钩臂车于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2、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二、技术要求”中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将“钩臂车”中的“▲4.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KW)/转速(r/min)/排量(ml):88/2900/2999。”更改为“▲4.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KW)≥88。”。
(2)将“钩臂车”中的“▲5.外形尺寸(长*宽*高)(mm)≤5500*1940*2200,轴距(mm)≤3360。”更改为“▲5.外形尺寸(长*宽*高)(mm):5500*1940*2200(允许±10% 偏差),轴距(mm)≤3360。”。
3、更改原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产品买卖及服务合同”部分内容,具体更改内容详见更改后的招标文件。
4、将原招标文件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作如下更改:
(1)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3日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26年1月4日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
(2)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9:3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26年1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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