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本省

省财政厅亮出改革清单 年内完成22项“放管服”事项

发布时间:2019-09-04 09:33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财政厅“放管服”改革清单和工作台账(第一批)》,明确年内将完成22项具体“放管服”事项,以政府权力“减法”换市场活力“乘法”,为企业和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和便捷高效的服务。

 

01  取消12项财政部门审核审批事项

 

为切实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在规范制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省财政厅取消考核基数内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等12项财政部门审核审批事项,既压实省直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又增强其管财理财的动力和活力,从而更好地干事创业、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在政府采购领域

取消审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取消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据标准由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在管好的基础上实现更加灵活便利。

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领域

取消审批行政事业单位500万元以下资产处置等事项,压实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

在预算收支管理领域

利用技术升级、风险防控等手段,取消审核学费返拨、基建项目进度款、考核基数内因公出国(境)经费等事项。

 

02  将4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为市县实施

 

将量大面广、风险可控、地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权下放实施,不仅降低民众办事的沟通成本、时间成本,也赋予各地更多主动作为的空间。

 

 省财政厅年内将把4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为市县实施,如,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及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等2项委托地市实施,方便社会组织“就地办、就近办”;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等2项委托地市实施,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此外,为确保市县接得住、管得好,省财政厅还持续跟踪做好后续工作,通过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实现放权与管好相统一,真正做到便民利企。

 

03  优化资金支付流程

 

针对部分用款单位反映的财政资金支付程序多、时间久、效率低等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省财政厅全面检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聚力优化完善支付业务流程,提升财政资金拨付效率,使财政资金更高效地转化为企业和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福祉。

 

04  落实减税降费1727.8亿元

 

据统计,1-6月,全省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727.8亿元,其中:

 

?  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553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减税123.6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475亿元;

? 2019年新出台的其他政策减税118.8亿元;

? 2019年延续政策减税6.1亿元;

? 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翘尾减税232.9亿元;

? 减轻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136.9亿元;

?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81.5亿元。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省财政厅紧扣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释放减税减负政策红利,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降低社保费率以及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国家政策“礼包”不折不扣送到纳税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