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法规本市

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位居全省前列

发布时间:2019-01-28 09:59         

   2018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多重减收因素叠加的复杂形势,江门市财政局坚持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多措并举推动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取得新突破。2018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3.93亿元,增长9.8%,增速居全省第三。

  \r\n  一、加强多方联动,下好组织收入“一盘棋”。一是积极支持和配合市税务征管部门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结合税务机构改革,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完善改革后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收入工作有条不紊,扎实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二是结合收入质量管理以及增长目标,加强与市公安、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抓好罚没、行事收费、土地“两金”等非税收入入库,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三是加强与各市(区)财政部门的沟通和指导,定期召开全市组织收入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国家、省组织收入工作会议精神,注重对财税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工作责任,分解落实目标,加强协作联动,切实做好全年组织收入工作。

  \r\n  二、深挖税源潜力,打好收入任务“主动仗”。一是狠抓主体税收收入组织工作,堵塞税源漏洞,促进应收尽收。加强工业和房地产等宏观经济变量等经济财政分析,提前做好预判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挖掘税收增收潜力,同时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分析,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二是梳理挖掘中小税种征收潜力,分析税收增减形势,推动税收及时入库,为实现全年税收增长目标提供重要支撑。1-12月,全市税收收入增长10.9%,其中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分别增长48.3%、25.8%、56.1%、133.4%,对税收增长贡献6.5个百分点。

  \r\n  三、培植财源税源,积聚经济发展“新动能”。一是持续推进工业立市,通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推动“1+6”核心园区扩能增效,落实市级技术改造扶持政策,支持兑现“小升规”政策奖补,加大人才新政实施力度等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培育财税后劲,提高财政实力。二是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清单管理,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动经济和财税收入高质量发展。